陈侃 CHENKAN

专业领域:

金融借贷、投资担保、债务重组、不良资产

执业证号:13601201110526165
邮箱:ck@jxqfls.com

个人简历

教育背景:
· 南昌大学  法学  本科  

· 江西财经大学    法学   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 2006年-2007年    江西轩辕春秋实业有限公司    法务专员

· 2007年-2010年    新百丽鞋业江西分公司           法务主管

· 2010年-2011年    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 2011年-2018年    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              金融诉讼部部长、专职律师

· 2018年-2020年    江西秦风(安义)律师事务所      主任、专职律师

· 2020年-至今        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               金融诉讼部部长、专职律师


社会职务:
· 南昌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

· 南昌市律协民商法、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成员


● 顾问及合作类:

曾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包括: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南昌市科技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建工资产经营担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室;

• 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江西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

• 江西天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云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西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西盈辉生物新技术有限公司;

• 江西盈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南昌车融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入库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

• 国家开发银行江西分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邮政储蓄银行南昌分行;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客户及经典案例

诉讼类:

• 代理“金e融”投融资平台互联网借款纠纷系列案件,标的额10亿。案件涉及出借人众多,关系到区域性金融稳定的大局,且案件量大、证据材料繁杂、以及电子数据举证困难等问题。承办律师深入了解业务流程及模式,通过由电子认证中心出具电子数据存证等形式,简化了证据材料,有效压缩了证据交换及举证质证工作,提高了审理效率。在获得生效裁判文书后,承办律师也积极配合委托人与债务方、担保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解工作,并在执行阶段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现已成功回收债权本金6亿元。该案件在2021年7月13日的人民法院报被报道;

• 累计代理某银行南昌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近300件,标的额约4.5亿;

• 接受江西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3.5亿;

• 接受某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北京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3.4亿;

• 接受南昌某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3.2亿;

• 接受南昌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2.5亿;

• 接受某银行支行委托,代理其与江西省某经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1.5亿;

• 接受某银行支行委托,代理其与江西省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1.3亿;

• 接受江西某投资开发集团委托,代理其与江西某新能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标的额1.2亿;

• 接受江西某投资集团委托,代理其与江西某实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1.17亿;

• 接受多家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委托,累计代理案件50余件,标的额累计1.2亿;

• 接受南昌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1亿;

• 接受某县政府委托,代理其与某煤矿行政补偿纠纷一案,县政府面临5700万巨额赔偿。代理本案后,律师积极参与政府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取证以及与原告方的调解协商,最终在二审阶段争取到发回重审的结果,为双方的调解工作争取了时间和空间;

• 接受江西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江西某水泥厂及某县财政局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涉及债权转让中国企改制逃费债务因素,本案历时四年,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二审,并最终经过最高院再审,确认了债务人的还款责任;

• 接受江西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浙江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作为被告代理人,通过一审及二审阶段的代理工作,成功将一审认定的年24%的违约金支付标准调整为年7.2%,为委托人减少违约损失赔偿近500万元。 

● 非诉类:

• 接受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其收购某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标的7.3亿;

• 接受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其收购某信托公司对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标的4.3亿;

• 接受某银行南昌分行的委托,为其不良资产竞价提供律师见证、文件审查及尽职调查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项目标的3.2亿;

• 接受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委托,为其收购某银行南昌分行不良资产提供尽职调查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项目标的3.17亿;

• 接受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其收购重组某集团有限公司对某发展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标的2.7亿;

• 接受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其对某集团有限公司信托计划投资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标的2.7亿;

• 接受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其收购重组某产业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标的1.8亿;

• 接受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其收购重组中国农业银行对河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良债权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标的1.3亿;

• 接受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江西某实业有限公司6户不良债权的处置,项目标的1.2亿;

• 接受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其收购重组赣州银行对赣州某房地产代理公司不良债权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标的1.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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