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须知

关键词:疫情期间  停工停产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认定

一、案情概况:

甲公司系一家酒店经营主体,春节期间本是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属于经营旺季期,已对员工进行了春节期间的工作安排。但因疫情发生及其紧急防控需要,江西省于1月24日就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相关企业停工停产,甲公司自2020年1月26日开始停工停产。甲公司在此期间面临着高额人工成本需要支付,对于停工停产期间,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在此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产生了疑惑,特向秦风律师咨询。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疫情期间,在企业停工停产情况下,劳动者未提供实际劳动,其工资支付周期如何认定,指导企业正确发放工资,避免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二)处理过程:秦风律师针对该种情况,向企业说明停工停产期间在实践中采用的几种认定模式,并予以查询相关判令予以说明该些认定模式的依据,同时给企业分析其中利弊以及合法性等问题,企业根据秦风律师的法律分析,采纳了秦风律师的合法、合理的建议。


以下即是秦风律师向企业列举的三种司法实践中对“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认定标准:

第一种认定标准:按企业至停工停产所涉第一个月的当月月底止,作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结束日,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终止日,下个月的第一天即作为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起始日;

第二种认定标准:按企业停工停产后第一个工资发放日作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结束日,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终止日,工资发放日之次日即作为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起始日;

第三种认定标准:按企业停工停产之日起开始计算一个月,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在前述一个月期满后的次日即作为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起始日。

以下为秦风律师针对上述三种常见处理办法对于甲公司的情况分析:

适用第一种认定标准,甲公司员工于2020年1月开始停工,在停工当月底即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故2020年1月31日止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终止日;自2020年2月1日起,为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公司可按规定向员工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工资/生活费。

适用第二种认定标准,甲公司在停工后第一次发放工资日为2020年2月15日,虽然该发放日系发放2020年1月份工资,但以2020年2月15日作为计算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终止日;自2020年2月16日开始作为超出一个支付周期起始日,2020年2月16日以后,公司可按规定向员工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工资/生活费。

适用第三种认定标准,甲公司自2020年1月26日开始停工,自该日开始计算一个月,至2020年2月25日期间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自2020年2月26日以后作为超出一个支付周期起始日,甲公司可按规定向员工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工资/生活费。

(三)处理结果:

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江西省劳动关系工作指南》,其中关于疫情期间发放工资意见指导为:“除被隔离治疗或隔离观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外,企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11号)规定延迟复工的,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延迟复工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以上规定对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该规定系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结合上述法律依据,秦风律师给予企业建议,建议适用第三种认定标准更合理。因为:1、停工停产特殊时期的工资支付,应当遵从特殊时期与规定发放标准的对应性,适用期限的完整一致性;2、从规定的初衷和目的,是希望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能够承担至少一个月的正常工资标准责任,如按照前两种认定标准,则不能实现该规定的目的和初衷;3、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从该条款的字意理解,工资应当按月发放,而发放的周期应当以一个完整月进行计算;同时,各企业惯以21.75天作为一个月的工作天数计算,对于停工停产所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自停工情况之日起开始计算,更符合该规定的适用条件。

二、案例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到对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中“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理解,鉴于现有法律并未对该术语进行明确定义,导致现实司法实践中对于该术语理解适用上存在偏差。疫情期间,对于一些中小企业而言,无疑是严峻寒冬,为平稳渡过疫情的特殊时期,在企业艰难挣扎之际,更需重视法律保障,正确处理好劳动用工问题,让企业的员工、团队更具凝聚力、战斗力,因此,妥善处理员工工资发放问题也显得尤为重要,秦风律师为此及时给与企业法律分析及建议,有效帮助企业解决劳动用工的实质问题。


姓名
电话
留言内容